10月24日,銀川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等9部門聯合印發《銀川市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從嚴控增量、優化存量、提高質量3個主要方面出臺“止跌回穩”12條措施,推動銀川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銀川市將按照“以需定供”原則調整土地供應,對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過36個月的縣(市、區),暫停新增住宅用地出讓,去化周期在18個月(不含)至36個月之間的,盤活多少供應多少。創新實施土地出讓金分批繳納,允許企業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兩年內繳清全部地價款,分期分批開發建設,有效減少投放量。對閑置土地確需收回的,依法依規收回,有條件地用于規劃建設“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同時,加大現房銷售配套政策支持,明確新出讓土地項目按照不少于30%建筑面積實行現房銷售,鼓勵在建項目未售樓棟實行現房銷售,延長房屋供應時序。
銀川市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將不再區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為不低于15%。將引導各商業銀行于10月31日前統一對存量房貸(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利率實施批量調整,對于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基礎上加點幅度高于-30基點(BP)的存量房貸,將其加點幅度統一調整為不低于-30基點。對新發放貸款,落實國家關于取消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政策要求,引導商業銀行合理下調新發放貸款利率。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按照國家規定落實房地產稅收政策,更好地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釋放。
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15%。寧夏高層次人才、銀川市高精尖缺人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新建自住住房,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可在最高貸款限額的基礎上上浮10萬元。放寬靈活就業人員公積金繳存門檻,保障愿繳能繳,連續繳存滿6個月的,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可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
“我們還將完善‘市場+保障’住房供應體系,用好專項債券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引導金融機構向國有企業發放保障性住房收購貸款和住房租賃團體購房貸款,收購存量房用于保障性住房,人民銀行向金融機構發放再貸款的比例從貸款本金的60%提高至100%。”銀川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同時將用好“允許專項債券用于土地儲備”政策,制定銀川市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房票安置辦法,探索房票通用政策,推進以房票為主、貨幣化為輔的安置模式,促進拆遷居民購房需求在本地釋放,加快城中村改造。
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寧夏日報報業集團全媒體見習記者 楊月兒)